2019年“《法学研究》论坛”征稿启事
来源:法学研究(ID:faxueyanjiu-1)
2019年“《法学研究》论坛”征稿启事
《法学研究》自2014年设春、秋季论坛以来,已经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与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完善”“城市化的法律治理”“依法治国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民法典编纂的前瞻性、本土性与体系性”“刑事法治体系与刑法修正”“中国法治建设的回顾与反思”“亲属法的传承与现代化”“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的法律机制”“新时期金融稳定发展与法治保障”“中国社会平衡充分发展的法治保障与法治推进”十次主题研讨会,广邀学界名流,博纳学者高论,得到了学界同仁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忱。
《法学研究》拟从2019年起,将春、秋季论坛改为年度论坛,并增强论坛的灵活性。每年拟定一题作为当年关注的重点,同时欢迎学界同仁提供更多的选题思路,进行选题交流,共同出谋划策。每年六月举办一次定期论坛,并根据选题情况和法治需要增办不定期论坛。除专题报告外,探索圆桌讨论、座谈等新的论坛形式,同时关注与论坛主题相关的后续研究成果,并探索对话、访谈、文评等新的成果形式。
2019年“《法学研究》论坛”以“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为题,期待学界和实务界关注和思考下列问题:为什么法学研究成果少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实务工作者所关心和吸纳?为什么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迫切需要无法得到及时充分的学理回应?究而言之,法学研究要不要回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如果要,又如何回应?反过来,司法实务界有没有准备好向法学界提问,是不是对法学界的意见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与尊重?
勿庸讳言,法学研究中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在某些学科,实体法学尊德日,程序法学则崇英美,学科间难以对话与交流,遑论共同指导实践。学说的转变不是因应本国立法或司法实践的重大变革,而是源于改宗比较法上之他国他种学说。即使是专注于司法实践的经验研究,仍然缺乏发现“真问题”的能力,对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批评和反思均不够。从根本上说,此乃长期以比较法为主要研究方法的中国法学界尚未建立起中国自己的法学理论体系、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之故。
另一方面,司法实务界也要准备好向法学界提问,合理吸收采纳法学界的研究成果,这也是以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为要旨的司法体制改革之所需。缺乏学术研究的滋养,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改革将难以行稳致远。除此之外,司法实务界应向学界公开更多的信息与资料,借助学界力量充分挖掘司法“大数据”的价值与功能。及至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其用以搭建和训练自主系统的数据库以及对自主系统之推理和决策逻辑的人工校正和监督,也需要借助法学界的智慧以避免“司法+人工智能”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偏差。
上述陈列,或许仅是问题的个别面向。因此,前列设问将主要求诸学界和实务界来共同回答,甚至这些设问本身,也需要由学界和实务界诸君辩驳其真伪。期待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能够关注、思考、研究、回答上列设问,积极撰文建言,为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而共同努力。
本次征文题目自拟,篇幅2万字左右。纸质稿可直接寄至《法学研究》编辑部(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邮编100720),并在稿件首页上方写明“征文”字样。电子版可登录本刊网站在线投稿系统(www.faxueyanjiu.com),并附注“本文为‘促进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征文”。征文截稿日期:2019年5月31日。
《法学研究》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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